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等要求,现将吴忠市公安局红寺堡区分局大河乡派出所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吴忠市公安局红寺堡区分局大河乡派出所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委托单位:吴忠市公安局红寺堡区分局大河派出所 公示内容:调查报告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 系 人:王局长 联系电话:17809530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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